关于做好大型仪器设备2023年开放补贴结题结算及2024年开放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08 08:49:17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提高使用效益,根据《武汉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补贴办法》(武大设字〔2014〕10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对2023年“武汉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补贴”(简称开放补贴)进行结题、结算,同时启动2024年开放补贴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结题与结算
(一)提交年度报告
1.提交方式
开放补贴使用人年度结题报告请填写“2023年大型仪器设备开放补贴结题报告”(附件1),各单位汇总后提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提交要求
2023年内的论文、奖励、专利及培养人才等数据请如实填写;论文、奖励、专利的清单及其他的典型成果、事例列在“仪器设备使用的简要说明”中,以便核查。请认真完成年度报告,报告将作为2024年度开放补贴评审的重要依据。
2023年度开放补贴使用成果突出的使用人将在下一年度额度审批上给予适当的倾斜;按时提交年度报告的使用人,才能进行2024年度开放补贴的申请。
3.提交时间
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5日。
(二)单位提交结算表
开放补贴使用人按照1:1配套投入,使用人配套经费到账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开放补贴结算经费划转到各单位指定账户,具体结算流程及要求如下:
1.机组人员依据《大型仪器设备开放补贴使用记录》填写《大型仪器设备开放补贴结算表》(附件2);
2.单位设备管理员审核机组人员的结算,确认无误后,打印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开放补贴结算表》;
3.单位设备管理员将《大型仪器设备开放补贴使用记录》原件、《大型仪器设备开放补贴结算表》(一式两份,管理人员签字、院系盖章)送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4.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通过后统一经费划转。
二、2024年开放共享补贴申请
(一)资助对象
开放补贴限于资助学校教师、科研人员和实验室技术人员承担的重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等(纵向科研)。研究生、本科生也可使用开放补贴,但必须通过指导教师申请并提供配套经费。
(二)申请时间
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5日
(三)申请方式
登录“武汉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网络平台”(http://gxpt.whu.edu.cn/),以校内用户登录后,点击开放共享补助经费,进行开放补贴申请和填报。
(四)结果查询
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审核结果可通过“武汉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网络平台”或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查询。
(五)相关说明
1.请各位老师申报开放补贴时,务必更新开放共享网络平台个人信息(最新手机号码和邮件地址)。
2.根据《武汉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补贴办法》精神,上年度使用开放补贴达到奖励条件的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认定,将在本年度申请开放补贴获批额度的基础上进行奖励。
3.申请到本期开放补贴的老师需于结果公布后签订“开放补贴使用承诺书”(附件3),否则视为放弃。
结题结算、申请过程中遇具体问题,请咨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工作人员。联系人:周 超,吴卫兵,联系电话:68773795,68772466。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4月7日
附件:1.2023年大型仪器设备开放补贴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