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2-09 13:37:55
关于做好2024年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2-09 13:37:55
一、年终结算及次年开账时间
根据学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年终结账的要求,2024年12月20日为当年请款、报销工作截止时间,12月25日为收入入账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025年1月10日为账务清理和对账时间(即“关账”),期间,财务综合服务平台暂时关闭,财务部不对外办理业务。2025年1月11日恢复(即“开账”)。
二、决算相关准备工作
各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效性负责,切实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经费使用管理,严禁突击花钱。
(一)做好各项收入的催收催缴及确认工作
各单位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各项收入的催收催缴工作,于2024年12月25日前将教学服务收入、科研服务收入、其他收入等各类收入及时入账和分配结算。
(二)做好学校垫付款项的清理回收工作
相关责任单位应于2024年12月20日将水电费、代发人员支出等学校代扣代垫费用全额、及时返还学校账户。
(三)做好中央财政专项项目的执行推进工作
各经费归口管理部门需压实主体责任,加速推进中央财政专项执行进度同时杜绝无效开支,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能。按时间节点加快专项资金执行进度,力争国库资金在预算一体化系统关闭前应付尽付。
(四)做好暂付款清理工作
各单位须高度重视暂付款清理、催报工作,根据财务部暂付款清理通知的要求,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形成的暂付款,无合理理由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清理到位。如因合理原因无法清还的暂付款,相关责任单位需报送书面材料至财务部核算中心审核。
(五)做好资产管理相关工作
学校各资产使用和保管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和监督管理部门应密切合作,摸清家底,做到资产的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六)做好决算并表工作
纳入合并范围的单位应按规定编报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将财务决算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于2025年1月10日前报送学校财务部会计服务中心。
温馨提示:
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2025年1月11日开放,网报单可于2025年1月13日进行投递。
2024年开具的票据原则上当年报销。